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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头号强国美国从来不缺乏看点。继特朗普总统访华并与中国签署了经贸史上最大一笔合同之后,当地时间122日凌晨150分,美国参议院以51票赞成、49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税收改革法案,再次猛烈地搅动了全球经济这一池春水。

与此前通过的众议院版本的税改相比,参议院版本的税改方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企业所得税从35%大幅降至20%,而且是永久性的。尽管特朗普随后表示,这一结果还需要进行弥合,最后结果可能是22%,也可能是20%,但无论如何,20%已刷新了美国自1939年以来企业所得税的新低,而且低于OECD国家的平均税率。另外,税改方案同时将跨国公司海外留存收益的税率下调到14%,另外还有一系列约束美国内企业向海外转移利润的规定。所有这些,都为刚刚有所回暖的世界经济平添了一丝寒意和紧张。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当今这样一个紧密联系的全球化世界中,任何一个国家即使是出于自身主权所进行的经济政策的调整都难免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溢出效应。美国大幅度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必然对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产生某种“虹吸”效应,不仅美国自己的跨国企业在海外的巨额利润可能回到美国本土,(这同步构成所在国的资本流出),而且其它国家的资本也完全可能因为美国本土的低税、再加上美国本身良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创新力强等等因素,更加倾向于在美国进行投资。比如,以前热衷于中国市场的富士康已赴美投资办厂,甚至我国的一些制造业如福耀玻璃等近年来也加大了在美国的投资。

美国减税,中国怎么办?一种较为流行的说法是,我们也应当同样大规模减税。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够全面的。相对于减税本身,其实各方面真正关心的问题是,美国税改会不会引发或者说加剧我国制造业外流速度,进而造成我国产业空心化、就业岗位大量丢失?对中国而言,制造业可谓是国之根本,其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为过。回望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历程,大力发展制造业正是我国从农业国华丽转身成为工业国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国经济已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服务业成为具有广阔成长性的朝阳产业。但即使如此,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必须建立在制造业的发展、分化、裂变的基础之上。没有制造业为基础,服务业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对于我国而言,留住、加强、发展制造业仍然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要义。

因此,我们直正要做的是,应当全面优化我国营商环境,进而稳固制造业这一国之根本。必须承认,本届政府始终力推的“放、管、服”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可圈可点,社会对此有目共睹。但是正如我此前一再指出的那样,所有这些致力于“降成本”的努力,只有向前推进一段时间,都会遭遇到某种体制机制的硬障碍,进而一再提示人们“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营改增为例,财税部门明明白白的账本表明,两年来已为社会减税约1.1万亿元。但与此同时企业和社会却普遍反映“没感觉”、“获得感不强”。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改革不到位,造成地方政府收入下降而支出责任不减,不得不采取别的方式加大收入征收力度所致。坦率地讲,与国外相比,我国在招商引资方面的方式、手段、力度是全世界罕见的。仅就税收而言,尽管名义税率较高,但实际执行过程由于存在着各类优惠、减免、返还等,因此企业的实际负担并不高,尤其是对于那些国际知名的制造巨头而言,历来是各级政府想方设法招商引资的“香饽饽”。但问题也正在这个地方,所有这些优惠、减免,均分散于各种文件、协议之中,并没有上升为相对统一明确的法律条文,需要企业与各级政府、各业官员之间进行一轮又一轮的磋商谈判,其间的交易成本极高。更糟糕的是,即使协议谈成,后续落地可能还面临着因官员调动、政策变化所导致的各类不确定性。换言之,缺乏稳定、明确、可预期的法律环境才中国营商环境的最大软肋,也是制造业外流的重要原因。

综上,针对美国税改可能引发的全球性减税竞争,我认为可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来沉稳应对。短期而言,可考虑适当降低我国企业所得税率的名义税率。当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为25%,但由于广泛存在的税收优惠、减免、补贴等,企业实际承担的所得税并不高。据世界银行”Paying tax 2017”报告中的测算,我国企业的总税率(68%)虽远高于美国(44%),但其中所得税部分仅10.8%,低于美国的28.1%。因此即使全球减税浪潮来袭,我国也不必照搬美、英、欧盟的做法,直接削减企业所得税率。一个更现实可行的方法是:全面、深入梳理企业所得税的各类优惠政策,将此前仅适用地一些行业、一些地区、甚至一些产业园区的政策中具有普遍价值的方面,上升到法规层面,正式进入《企业所得税法》。以此基本拉平我国与其它国家之间名义税率水平,在全球减税竞争中不落人后。

长期而言,则是坚定信念,将十八届三中会全以来的财税改革深化下去,走完后半场。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采取切实行动,力争2020年全面实现税收法定。日前,国务院已正式启动了增值税立法,其它税种的立法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之中。二是认真、彻底地整顿税外各类收费,如进一步正税清费,渐进式推进行政零收费,同时完善使用者付费项目的公共定价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将具有性质的收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另外还需要与价格改革同步整并政府性基金。三是加快社保全国统筹的步伐,适时推动社保由“费”改“税”。我们的研究表明,在经历了多年的停滞之后,社保费改税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时间窗口正在打开。四是加快推进中央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其重点在于相对明确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以一种更加综合而非只有地方税的方式,健全地方收入体系。

总之,面对美国税改,我们无需自乱阵脚,而应当“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一方面审时度势、适时调整相关策略,另一方面加紧做好自己的事,牢牢抓住全面深化改革这个“牛鼻子”,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夯实经济增长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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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俏彬

冯俏彬

173篇文章 3年前更新

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毕业于财政部科研所,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5-2006赴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做访问学者;2007年获第三届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2012年获第五届全国财政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主要从事公共财政、政府预算和应急财政方面的研究。电邮:qbfeng666@163.com。本博客文章、观点,与本人所在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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