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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以后,全社会都在聚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问题。什么是新型城镇化?各方面有许多说法。我认为,要理解什么是新型城镇化,首先需要认识、把握此前的城镇化。因为任何新认识都不是从天下掉下来的,此时之新,一定是相对于彼时而言,而且是相对于彼时出了问题的部分而言。
     城镇化是个极其综合的事情,涉及到经济、社会、体制等方方面面。从学科上来说,更是包罗万象。经济学自不必说,在我所接触到的文献中,还有城市建设的、规划设计的,还有生态环境保护的……极难把握。在认真学习了很多城镇化的文章与案例,我形成了认识、把握城镇化的“产”、“城”、“人”三条线索,与诸君共享。
     第一是产业。从国际上城市化的情况和历史经验上看,工业、特别是需要大量劳动力的制造业曾经是城市化最根本的推动力。其中的原因不言自明:制造业需要大量劳动力,劳动力跟随工作机会而流动,人口集聚自然形成城镇,再形成社会。实际上,这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的主要推动力,典型的如浙江、江苏和广东,这些地方要么是基于个体私营经济、要么是基于乡镇企业,要么是基于外资企业,也可能是二者或三者不同程度的融合,导致这些地方成为制造业中心,在放宽农村人口流动的背景下,自然形成了一个一个的城镇。以现在的眼光看上去,当时的城镇小、散、乱,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当时缺乏政府主动作为的小城镇,正是后来形成大城市、特大城市、城市群的基础和前身。
     产业对于城镇的作用,现在仍然十分明显地在起作用,一些不能很好解决这个问题的城市,即使城市建设很齐备,也有可能沦为所谓的空城和鬼城。不过,促进城镇化是不是一定是制造业,或者说是不是必须首先是制造业,这个问题现在还不十分清楚。长三角、珠三角的城市通过“腾笼换鸟”、产业转型升级,已经从制造业过渡到研究开发、设计、承接服务外包等为主的第三产业上来,第三产业对于城镇化的支撑不可小觑。但对于那些没有经过制造业洗礼,因而没有形成相应人才与研究发力量储备的的地区来说,能不能直接越过制造业,奔向服务业,并以此获得城市的持续繁荣,现在还在未定之间。另外还有现代化农业,能否成为城镇化的基础,似乎一方面需要从理论上重新定义“什么是城镇?”,另一方面也还有待成功实践的佐证。
     第二是城市建设。作为集聚大量人口之地,城市需要一系列基础设施,如道路、公共交通、住房、供水、供气、各类管网、城市绿地等等,以及随之而来的城市管理。这方面,各地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经验与做法。我注意到有两个共同之处,一是政府通常是缺钱的,二是找钱主要靠的土地。比如,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温州龙港造城的钱来自于附近做小生意发家的“万元户”,政府通过向其出售宅基地,吸引这些农民自理口粮来到龙港,农民自己修起了住房和一些商业用房,与此同时,镇政府则收到了1000万元(那时是很大、很大的一笔收入)的“公用设施费”,用来建设基本的公用设施。“农民第一城”就这样建造起来。到开发区在全国各地开花的时期,钱的问题一是靠上级政府给予优惠政策、“放水养鱼”,二靠招商引资、土地运作。比如现在发展得极好的苏州工业园区,兴建之初江苏省政府免收五年的财政收入,用于培植财源。当然这其中也涉及到土地运作。到后来,各地发展出围绕土地的一整套“城市经营”的运作方法、围绕产业政策优惠为主的招商引资方式,就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广为传播了。
     第三是人。不论是城市建设,还是产业发展,其核心都离不开人。这方面的情况就比较微妙了。我试作一个归纳,一是分人而言,如果是制造业所需要的低端劳工,各地政府似乎没有采用过什么特别的政策,无非是放开城市的大门,让人进来就行了,只管用不管养,于是造成了现在已成为巨大社会问题的农民工现象。但如果是产业发展(包括制造业和服务业)所需要的高端人才,政府往往制定了各类优惠政策,在社保、住房、教育、工资等待多个方面极尽优待,引人进城。时至今日,通过制定各类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包括海归)参与本地建设仍是各地发展城镇的标准化做法。
     理论上讲,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产、城、人这三条线索应当基本同步进行。从后来的结果看,但凡那些把这几个问题同时推进的地方政府,都是现在发展稳定、势头勇猛且持续性极强的地方,如长三角和珠三角。但现实地看,各地城镇化过程中,更多地则是这三条线索或多或少的背离或不同步。
     第一,“产”、“城”不同步。典型是的在西部、二三线城市盛行一时的“房地产造城”运动。标准做法是:先用包括土地和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吸引全国的房地产商前往造城,然后,(政府希望)能集聚人气、推动产业发展,形成三者同步的局面。从结果来看,有两种情况,一是顺利地跟进了产业,产城逐渐同步发展,二则是迟迟不能完成发展产业的重大任务,造成“空城”、“产业空心化”的严重问题,城镇化质量堪忧。最近有媒体报道了一批“鬼城”,就是这样的例子。
     第二,“城”“人”不同步。一种情况当然是上面所讲的,有城市没有人,但最成问题的却是人形式上在城市但实际上并不在。这就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农民工问题,也可以说是这么多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最大失误。
     说到这里,“什么是新型城镇化?”的答案已呼之欲出了。简言之,就是能协调“产业”、“城市”、“人”三因素的发展道路,缩小、协调三者之间的差距,争取能同步发展。亦即“提高城镇化质量”是也!
     延展一下。对于“人”的问题,现在似乎有一种渐进推进的解决方式。第一,是将本地人口(从前是农民)解决纳入城市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就是发韧于成都、现在已被总结为中国城镇化基本经验之一的“城乡一体化”,现在已经为很多地方政府所接受并实践;第二,逐渐将外来农民工纳入本地社保和公共服务体系,这个问题在18大中已经提出,但实践中起步极小,原因还是在于问题积累时间过长,现在解决起来的成本已经极其巨大。我们刚完成过一项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问题研究,测算结果是1.8万亿元!(有很多限定条件,此处忽略)。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那就是随着中央政策的明朗,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二三线城市,推进城镇化的积极性十分高涨。但是,由于缺乏东部、沿海地区发展经济的条件,因此对于城镇化的理解与作为还是停留在“造城”的阶段,而且更要命的是,这些地方还“缺人”。用我们的三因素法分析,城镇化三条中就缺了两条!且前面二、三十年的经验已经证明,这是条走不通的路。当地政府当为之慎!还是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积极寻求符合本地实际的“有特色的城镇化之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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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俏彬

冯俏彬

173篇文章 3年前更新

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毕业于财政部科研所,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5-2006赴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做访问学者;2007年获第三届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2012年获第五届全国财政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主要从事公共财政、政府预算和应急财政方面的研究。电邮:qbfeng666@163.com。本博客文章、观点,与本人所在单位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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