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影响了中国改革进程的经济学大师,科斯因其产权经济学和交易成本蜚声世界。在减少污染方面,科斯方案的核心可浓缩为“界定权利、创造市场、准许交易”十二个字。具体操作上,有两个步骤,一是首先确定某一地区对于污染物的环境容量,即规定某一地区总的排放量;二是按一定的原则,将总排放量分配给该地区的生产者,三是创造一个交易市场,允许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易、转让其排污额度。相对于庇古税,科斯方案的优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信息成本低,方便监管部门执行,因为不需要政府时时处处对企业实行监控,二是公平、灵活,适用于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比如,有的企业技术比较先进,污染排放量小,于是就可以将富余的排污权配额出售,获得经济利益,而有的企业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暂时无法降低排污量,自己的指标不够用,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排污权,以解燃眉之急。对于政府和社会公众而言,只要将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在一定标准之内,目的就算达到。正因为科斯方案具有这些优点,所以成为近二十年来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控制环境污染的主要政策选项。如美国的“泡泡法案”、英国的“清洁空气法案”等,都建立在排污权交易许可的规则之上。前些年,我国也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有一些地方还专门建立了交易市场,但效果不佳,据说有的交易所建起来后仅做过一两次业务。这也体现了科斯方案的弱项:创立和管理一个市场是相当不容易的,中国人对此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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